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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健全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

作者: 冯建奎 邹琼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时间:2022-03-31 打印本页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明确到2025年,基本完成珊瑚礁、海草床、红树林、牡蛎礁、海藻场、盐沼、泥质海岸、砂质海岸、河口、海湾等10类海洋典型生态系统的全省性调查。

《通知》明确,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构建省市分工协作的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实施业务化海洋生态调查、监测、评估、预警,逐步掌握广东海洋生态家底,分析评估受损状况及变化趋势,预警生态问题与潜在风险,提出保护措施建议,实现“三清楚”,即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分布格局清楚、对典型生态系统的现状与演变趋势清楚、对重大生态问题和风险清楚。

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工作如何进行体系布局?《通知》强调,要构建以重点关注海域为重点,覆盖广东省管辖海域,对接外海生态保护的业务化生态预警监测体系。在广东管辖海域开展主要海洋生态系统类型全覆盖式大面监测的基础上,对广东重点关注海域,聚焦海湾、重要河口、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高生物多样性或高生产力区域,以及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生态灾害高风险区等,优先布局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测。

根据《通知》,广东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主要任务包括摸清广东海洋生态家底、推进典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强化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推动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区域协同监测、强化监测评价预警成果产出,以及严格质量管理、加强能力建设等7方面。

其中,在摸清海洋生态家底方面,广东提出,要开展海洋生态趋势性监测和基线调查,掌握近海生态类型、保护目标的分布和基本特征;针对重要生态类型细化掌握数量、质量、受损情况和保护利用状况,跟踪海洋生态变化趋势;按自然资源部的要求,配合国家做好海洋碳汇监测评估;实施典型生态系统基线调查,建立典型生态系统定期调查制度,掌握类型、分布、重要生物类群、生境和相关保护利用活动等情况,查找分析生态问题,评估受损程度;配合国家做好海草床、红树林、盐沼等典型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评估。到2025年,基本完成珊瑚礁、海草床、红树林、牡蛎礁、海藻场、盐沼、泥质海岸、砂质海岸、河口、海湾等10类典型生态系统的全省性调查。

在推进典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方面,要对完成基线调查的典型生态系统开展长期定点监测,探索建立生态预警指标体系,发布预警产品,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海域海岛用途管控、海洋经济发展、海洋防灾减灾提供有力支撑。省自然资源部门针对涉及全省生态安全的重要生态系统开展预警监测,沿海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围绕当地生态保护需求,做好辖区内的典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深圳市自然资源部门承担针对涉及深圳生态安全的重要生态系统开展预警监测。

此外,强化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也是今后的重点工作之一。广东今后将继续做好赤潮等生态灾害预警监测,拓展毛虾、尖笔帽螺、水母等新型生物暴发的生态风险监测。省自然资源部门将组织开展跨地级市区域的海洋生态灾害监测,牵头组织重点海域、关键区域、重点任务的生态灾害应急监测。沿海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赤潮、毛虾、尖笔帽螺、水母等生态灾害应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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