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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岛新版规划获批复

作者: 浙讯 来源:中国海洋报 时间:2019-04-15 打印本页

  日前,《桃花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8年~2035年)》获得浙江省政府批复。

  据了解,1993年,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桃花岛省级风景名胜区。上一轮《桃花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1993年~2010年)》于1995年经省政府批复实施,该规划在指导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设施建设、展示利用、旅游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已难以有效指导新时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舟山市普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桃花岛风景名胜区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价值和作用,按照《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在对原有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新版总体规划,进一步突显海岛特色,促进景镇、产业融合发展。

  按照新的总体规划,桃花岛风景名胜区面积为11.94平方公里(其中核心景区面积为4.73平方公里),外围保护地带面积为19.05平方公里。桃花岛风景名胜区范围由西北、东南、西南和悬鹁鸪岛四大风景片区组成,是以奇峰异岩、金沙碧海、海岛特有植物、民间文化等为特色,以观光览胜、探险寻源、休闲度假等为主要功能的海岛型省级风景名胜区。

  批复要求,舟山市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保护好风景名胜区自然、人文资源,合理利用风景资源,使桃花岛风景名胜区在风景资源特色、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管理水平、游赏组织服务等方面都达到较高水准。

  总体规划是桃花岛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尽快按照规划,勘界定桩,做好景区景点设计,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智慧景区建设,努力推进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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