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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坚持创新与合作推动海洋事业发展综述

作者: 记者庞修河 来源:中国海洋报 时间:2017-12-27 打印本页

  今年,海南省海口市相继获批国家十三五第二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和全国首批湾长制试点地区。1229日,2017海南省海洋产业发展论坛暨海南海洋产业联盟成立大会即将在海口召开,此次会议旨在为海南海洋经济发展献计献策,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优化海洋综合治理,促进全省海洋产业快速发展。海口市将以落实湾长制为契机,通过维护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形成海湾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的新模式,培育蓝色引擎,驱动海口经济发展。

  蓝色引擎动力十足

  海口又称椰城,地处海南岛北部,为海南省省会,是全省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海口地理条件优越,背靠华南腹地,面向东南亚,处于华南经济圈、北部湾经济圈、东盟经济圈、东南亚经济圈的几何交汇中心,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支点城市。海口港是国家一带一路”15个沿海重要港口之一,是环北部湾集装箱枢纽港,素有琼州门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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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港

  海口海岸线长136公里,沿线有海口湾、铺前湾和金沙湾三大海湾,还有海甸岛、新埠岛、北港岛等15个大小海岛(其中无居民海岛12个),海岛总面积约20平方公里。管辖海域面积830平方公里,其中10米等深线以内浅海及滩涂面积约200平方公里。客货运港口码头长3828米,泊位42个,其中万吨级泊位6个。

  近年来,海口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抢抓国家一带一路”“经略南海”“多规合一、全域旅游试点、海澄文一体化等重大机遇,大力发展海洋经济,蓝色经济已成为海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增长点。目前,海口初步形成了涵盖海洋渔业、海洋生物医药、滨海旅游、海洋交通运输、海洋工程建筑、海洋装备、海洋能源、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等的海洋产业体系。2016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298.7亿元,比上年增长19.43%,占全市GDP23.8%。其中海洋渔业11.2亿元,同比增长13.13%;海洋生物制药业1.5亿元,同比增长6.5倍;滨海旅游业191.8亿元,同比增长19.8%;海洋交通运输业17.56亿元,同比增长2.69%;海洋工程建筑业76.64亿元,同比增长21.94%。预计2017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约330亿元,增长10%

  海洋经济创新初见成效

  海口因海而生、依海而兴。

  近年来,海口以加快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为己任,着力构建一江两、东西双港驱动、南北协调发展的城市发展新格局,海口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决定,把推进海洋科技创新、培育海洋新兴产业作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着力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十大特色海洋产业体系,相继出台了40多项产业扶持政策,并对龙头企业入驻实施一企一策,积极培育新动能,海洋高端装备和热带海洋生物开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迅速。如今,海洋生物开发和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初见成效,形成以海南海壹、京润珍珠、海南九芝堂、正强超越等为代表的一批热带海洋生物科技企业,中船重工、中电科海洋信息技术研究院和中冶建筑研究总院等一批央企和海洋装备龙头企业也纷纷在海口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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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宜居的蓝色海湾

  今年6月,海口成功申报国家十三五第二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获得国家海洋局3亿元专项奖励资金支持。海口依托南海的区位优势和丰富的热带海洋生物资源,整合全省乃至全国海洋科技创新集成要素,以海洋生物开发、海洋高端装备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经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批准,海口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达到30个,其中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18个、产业孵化集聚项目7个、公共服务平台项目5个。重点构建6条产业链,包括智慧海洋观测/监测/探测装备产业链、海水养殖装备产业链、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链、热带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链、热带海洋功能食品产业链、热带海洋生物制品和工业原料产业链。

  下一步,海口将创建创新政策环境,探索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军民融合、绿色发展的模式,突破并转化一批海洋产业核心和重大技术,培育若干创新型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显著增强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海洋产业创新服务能力,打造中高端产业链和产业示范区,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为开发、经略南海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争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军民融合示范、绿色发展示范。力争到2020年,实现海洋生物产业增加值25亿元,年均增速80%;海洋高端装备产业增加值46亿元,年均增速50%;新增海洋产业省级及以上新产品186个,新增海洋产业有效发明专利170项,新立项行业及以上标准46项。

  全面实施湾长制

  湾长制是我国在陆海统筹下创建海洋污染治理和海洋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新模式,实现海湾环境管理的制度创新。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将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维护海洋生态安全、促进海湾可持续利用和永续发展为目标,创新管理机制,解决海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海湾治理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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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红树林

 

  今年5月,国家海洋局开始推行湾长制试点工作。为落实国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响应海南海洋强省战略的具体要求,有效落实地方政府海洋保护主体责任,海口市积极参加申报,依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湾长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该市制订了《海南省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工作方案》。1010日,国家海洋局正式批复《海南省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工作方案》,标志着海口正式成为全国首批5湾长制试点地区之一。海口以市委书记和市长双任总湾长,建立市、区、镇(街道)三级湾长体系,明确23个成员单位职责。

  1121日,海口市委办公厅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海南省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工作方案(2017——2019年)》并确定了8项主要任务。

  完善海湾空间资源,利用规划体系严格控制新增围填海。科学规划空间布局,优化空间资源配置,建立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的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水利、环保、农业、林业、交通、旅游等涉海相关空间规划与海洋空间规划的协调一致,落实多规合一。编制《海口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和《海口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修编《海口市海洋功能区划》,完善海湾空间资源利用规划体系,划分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明确开发边界和保护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围填海,确保围填海总量指标不突破,深入开展区域用海项目后评估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关停并转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发展创新驱动、绿色生态产业。

  确保近岸海水水质第一类、第二类水体比例不低于95%严格管控陆源入海污染。开展海口湾、澄迈湾和铺前湾入海污染源排查,提出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河)清单并实施治理。完成城市污水管网排查修复,落实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处理厂7座,增加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实现80%中水回用。制定《海口市海洋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预警管理办法》《海口市海洋污染物联防联控制度》,削减五源河、丘海大道泄洪沟和龙昆沟的入海排放。

  加强陆源污染物入海口断面监测。严格防控海上污染。控制海水养殖污染,加强养殖废水处理;控制船舶排污,严格管理游轮、货船、渔船,确保近岸海水水质第一类、第二类水体比例不低于95%。严守环境质量底线。

  严格保护自然岸线资源,建立海口湾国家级海洋公园。加强生态红线区常态化监测与管控,确保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得定、守得住。严格保护自然岸线资源,确保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60%。加强海口市红树林和滨海湿地保护,保护和修复浅海湿地、红树林、滩涂、河口等生态系统,开展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南红北柳整治修复工程,保护率不低于41%,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制定《海口市蓝色碳汇制度》。开展海湾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评估和预警,确定临界超载区和超载区预警等级,采取区域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加大海洋保护区选划力度,提升保护区综合管护能力,建立海口湾国家级海洋公园,确保海洋保护区面积不少于管辖海域面积的5%

  海岸带垃圾清除率100%,加大对受损岸线的修复和养护力度。制定《海口市海上环卫制度》,严格落实海上环卫机制,打造清洁岸滩海面。禁止港口码头、船舶等生产生活垃圾倾倒入海,海漂垃圾及时清理,海岸带垃圾清除率100%,堤岸坡面保持清洁,无暴露垃圾,堤岸立面无吊挂杂物,恢复整洁优美的海湾环境。全面排查海湾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杜绝岸线乱占滥用等行为,清理整治沿岸私搭乱建和废弃工程。实施蓝色海湾工程,加大对受损岸线的修复和养护力度,增加海滩生态护岸功能,改善海岸景观,提升海湾生态宜居水平,亲水生态岸线保有率不低于88%,公众海岸景观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建设海洋环境监测网络,掌握海洋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科学布设海洋环境监测站,构建监测网络,做好传输网络管理和软硬件系统维护、专网扩展及升级、无人机监测基地建设,形成海洋环境在线监测能力。开展湾内岸线、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植被、动物、自然人文遗迹、开发利用情况、潮间带生物、水深地形、水文水动力等环境本底调查。开展所辖海域范围内的陆源入海排污口、海水养殖区、重点海洋功能区及重点围填海建设项目等海域的海洋环境变化监测与评价,掌握海洋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实施海洋环境监测通报制度。

  加强海洋灾害应急预警,提升灾害风险防控能力。编制《海口市海洋灾害风险区划》,制定风暴潮、海啸、巨浪等突发性海洋灾害风险区划和风险预案,确定不同灾度下的撤离区域、撤离路线和救灾方案。开展湾内海洋环境灾害风险评估,全面排查辖区内可能出现的突发性溢油、赤潮、岸滩侵蚀、危化品泄漏或其他海损事件的重点目标和区域,列出重点环境灾害风险清单。建设海洋环境灾害监测网络,提升海洋环境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分区分级制定《海口市海洋环境灾害联防联控应急处置制度》,落实人员、设备和资金等保障措施。

  建立生态补偿管理制度,形成公众参与海湾生态环境建设奖惩机制。建立《海口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核算海湾自然资源资产的存量及其变动情况,记录当期(期末期初)海湾自然和各经济主体对生态资产的占有、使用、消耗、恢复和增殖活动,评估当期生态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的变化。构建海湾自然资产价值评价体系。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制定《海口市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对生态保护成绩突出的地区、部门、企业、集体给予资金、财政政策、项目投资、产业政策、智力技术等方面的补偿。制定《海口市海上活动行为规范》,倡导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制定《海口市居民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形成公众参与海湾生态环境建设奖惩机制,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奖励。

  构建联合巡查执法体系,打造综合执法合力。制定《海口市湾长制管理条例》,指导开展海口市湾长制各项工作,据此制定《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工作联合巡查执法制度》,建立日常监管巡查机制,制订巡查方案,明确巡查责任,协同海口海事局、海监、渔政、海警、交通港航、边防派出所等海上执法力量,以及国土、城管、林业、水务等陆上执法力量,对重点岸段、海域、流域开展动态巡查,对违背湾长制任务目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海口在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河长制运行等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实施湾长制打下了良好基础,反之,湾长制试点工作的平稳推行,也将为海口生态环境建设、创建世界湿地城市贡献力量。通过实施西海岸海湾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海口海湾生态环境本底调查等26个工程项目,引导建立适度有序的海湾空间布局体系和绿色循环低碳的海洋产业布局体系。实现湾长制河长制无缝对接,力争经过3年努力,形成海湾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的新模式,打造透绿见蓝、透光见海、透水见鱼、湾美物丰、民乐宜居的蓝色海湾。

  海口市湾长制综合业务管理平台项目是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通过利用岸基、浮标、视频、卫星等先进的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测技术,构建海口人、地、海、空海洋环境立体化监控体系,建设一图、一网、一云数据云平台,最终实现海洋环境数据信息的自动采集、智能分析、综合显示,并以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打造一个集远程视频监控、海洋环境监测、海洋渔业管理、海洋防灾减灾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业务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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