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首页 > 海岛政务 > 通知公告

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17年5月31日前)的公告

2017年第9号(总第41号)
作者: 来源:国家海洋局 时间:2017-12-13 打印本页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放管服”改革措施和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我局对2017年5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凡未列入本目录的国家海洋局文件,原则上不再作为海洋行政管理的依据。相关文件与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不一致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海洋局

2017年12月11日

 

· 附件:国家海洋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