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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海洋功能区划科学布局蓝色空间

作者: 张巧淑 刘御芳 来源:中国海洋报 时间:2017-07-18 打印本页

  中国海洋报讯  浙江省政府日前印发文件,批复同意《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 2020)》,通过海陆联动、协调发展,推进形成宁波“一核两带十区十岛”的海洋经济发展空间格局。

  通过实施《区划》,宁波将严格实施围填海年度计划制度,积极有效引导集约、环保、高效用海。

  根据《区划》,“一核”即以宁波—舟山港宁波港区及其依托的海域和城市为核心区,力争发展成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主要组成部分。

  “两带”指以环杭州湾产业带及其近岸海域为主的北部海洋经济产业带,以象山港、大目洋和三门湾及其附近区域为主的南部海洋经济产业带,是宁波新型产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的重点区域。

  “十区”是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等10个重点建设产业集聚区,发展成为推动该市经济转型发展的平台和城市新区培育的主要载体。

  通过科学开发利用梅山岛、南田岛、花岙岛等“十岛”,努力成为海洋开发开放的先导地区。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区划》是宁波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法定依据,为加速建设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宁波核心区和宁波“港口经济圈”夯实制度基础,提供了重要保障。预计至2020年,宁波海水养殖用海的功能区面积达41542公顷,建成海洋保护区面积不少于1197平方公里,实现近岸海域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50%。全市海域保留区面积达143569公顷,大陆自然岸线保有长度不少于248公里,完成整治和修复海岸线长度72.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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