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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首本海域使用权及构(建)筑物不动产权证书在青颁出

作者: 记者 潘旭业 通讯员 孙俏 来源:中国海岛网 时间:2021-06-01 打印本页

526日,山东省首本海域使用权及构(建)筑物不动产权证书在青岛西海岸新区颁出,解决了企业不动产权力边界不清、资产数量不明难题。标志着西海岸新区承担的全国海域使用权及海上构(建)筑物所有权一体化登记试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原先我国海上建设项目竣工后,只颁发海域使用权登记,海上构(建)筑物所有权一直没有登记,导致企业不动产权力边界不清、资产数量不明,限制了企业的融资经营,阻碍企业发展。

为探索海域一体化登记可行性,20206月,西海岸新区承担全国海域使用权及海上构(建)筑物所有权一体化登记试点工作,预计20218月结束。自试点工作以来,西海岸新区通过筛选试点项目、深入学习、实地调研等途径,编制了测绘标准,制定了操作规范和服务指南,优化了海陆“换权”登记衔接办法和流程,为下一步全国开展此类登记积累了经验。

526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综合指导处相关负责人来到青岛西海岸新区为青岛海业摩科瑞仓储有限公司,颁发了山东省首本海域使用权及构(建)筑物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西海岸新区承担的全国海域使用权及海上构(建)筑物所有权一体化登记试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海域使用权及构(建)筑物一体化登记对企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一是资产合法化。由原先的单一的海域使用权登记升级为海域使用权以及用海区域内构(建)筑物登记,增加了企业合法化的物权。二是融资渠道拓宽。在海域使用权的基础上新增加了海域构(建)筑物物权确认,用海企业在办理抵押贷款等融资手续时,可抵押贷款的数额大幅增加,增加企业发展活力。三是企业发展更有前景。海域使用权及构(建)筑物一体化登记后,在企业上市经营时,可确认的资产增加,更有利于增加企业竞争力和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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