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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批海域及海上建(构)筑物一体登记不动产权证颁发

作者: 李军晶 黄征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时间:2020-12-30 打印本页

    1222,浙江省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宁波舟山港集团镇海和北仑海域两个用海项目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这也是全国首批海域及海上建(构)筑物一体登记不动产权证书。

  20205月,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在江苏连云港、浙江宁波、山东青岛、海南文昌4个城市组织开展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规范化试点。此次发证标志着试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也为全面实施海域及海上建(构)筑物一体登记提供了经验借鉴。

  据悉,在试点工作中,宁波局及时印发实施方案,组织试点区县(市)全面梳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推进海域不动产登记业务研究和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深入开展2225宗海域使用权及530座海上建(构)筑物不动产登记样本分析,基本摸清了先行登记档案资料不全、建(构)筑物坐落偏移、使用功能不明等8个方面20余项历史遗留问题。宁波还同步改进了现有地籍调查和登记数据库及系统,增添“海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功能,实现实物和系统匹配,并对缺失的建(构)筑物地籍开展补充调查,测绘宗海内部不动产地籍空间要素等,编制不动产单元号,计算建(构)筑物面积,形成集构(建)筑物为一体的宗海位置图、宗海界址图及建(构)筑物平面图等地籍调查成果,对界址点实施坐标转换,为统一登记扫清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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