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首页 > 海岛政务 > 海岛要闻

海南有序推进国家海洋督察整改

作者: 岩海 来源:中国海洋报 时间:2019-03-27 打印本页

  近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召开海域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解读了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海洋保护与利用管理的意见》,传达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政策要求,通报了全省各市县国家海洋督察整改情况,对下一步海洋督察整改作了部署。

  据了解,根据国家海洋督察指出的海南省4大类35个问题,海南省将其细化为116项具体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79项,完成率68.1%。其中,计划2018年应完成的60项整改任务,目前已完成49项,完成率81.6%。国家海洋督察组进驻海南省期间,共移交28批、175件信访交办件,分办到各市县共计189件次。目前已经办结180件次,完成率95.2%;剩余9件短期难以办结的,也已列出整改计划。

  会议要求,一是对整改过程中未按期完成的工作,市县政府要再次研究部署,将责任细化到人、到岗、到每一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要做好立档、销号,做到不反弹。二是加强整改清单报送工作,每月25日前各市县报送整改进展情况。三是在做好海洋督察整改的同时,要做好国家战略和重点项目填海工作的支持保障服务。四是落实考核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效果落实,确保不折不扣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五是在市县机构改革过程中,确保督察整改工作不乱,队伍不散,保障工作的延续性。六是建立长效机制,对照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分类推进整改,将问题整改到位。

  针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政策解读,会议对调查统计口径、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时间节点安排、处置安排编制、分类处置原则、处置程序和要求、监管要求等作了统一明确强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