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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出台新规加强围填海管控

作者: 宗合 来源:中国海洋报 时间:2019-01-08 打印本页

  近日,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围填海管控的通知》,对加强围填海管控,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围填海管控要求,聚焦海洋资源环境突出问题,严管严控新增围填海项目,规范用海项目审批管理,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全面提升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到2020年,全市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主要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率有所提高;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80%,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比不低于30%;海洋保护区面积不少于970平方公里,占比不低于11%;海洋牧场数量不少于9个,红树林种植总面积不少于7000亩。

  《通知》要求,加大海洋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围填海行为。认真开展“海盾”“碧海”“护岛”等专项行动,加大围填海项目监视监测和执法巡查力度,严查违法围填海活动。对未批先建、少批多用、擅自改变海域用途等违法用海行为,一经发现,一律责令停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予以查处。

  严格执行海岸线巡查制度。全面落实海岸线巡查制度,严格执行分段包干定期巡查制度。明确和细化巡查责任,合理划分巡查区域,针对性地确定巡查重点并落实责任人。

  规范海洋监察执法行为。严格海洋监察执法,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案卷档案管理。落实案件会审和重大案件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照海洋法律法规认定违法用海性质。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开展评查活动。

  加强动态监视监测能力建设。健全市县二级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体系,构建海域、海岛和海岸线等海洋空间资源常态化监视监测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支撑作用,提升海洋空间资源综合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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