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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22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公布

作者: 宗文 来源:中国海洋报 时间:2019-01-03 打印本页

  日前,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公告,全国22个海洋牧场符合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条件,批准为第四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22个示范区包括河北省唐山市龙岛海域海之都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海域贝昌隆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福建省莆田市南日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山东省日照市刘家湾海域水产集团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等7个示范区、广东省湛江市硇洲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广东省珠海市外伶仃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滩南部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大连市大长山岛海域龙腾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等4个示范区、青岛市薛家岛海域昕长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等4个示范区、深圳市大鹏湾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据悉,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促进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与生态环境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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