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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纪实

作者: 记者张向冰 通讯员吴卫强 来源:中国海洋报 时间:2019-01-03 打印本页

  江苏省连云港“海州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位于全国八大渔场之一的海州湾渔场,海洋生态优良,资源禀赋优越。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连云港市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大力推进海州湾海洋牧场建设,在耕海牧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大力养护海洋生物资源,改善海洋环境,走出了一条绿色、生态、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找准定位坚持生态养海

  连云港海州湾海洋牧场示范区自2002年建设以来,坚持以资源养护型海洋牧场定位为导向,形成鲜明的发展特色,于2015年11月入选首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连云港市紧紧抓住获得地市级立法权的契机,及时启动海洋牧场立法,邀请国内科研院所知名海洋牧场专家、省市人大和管理部门给予指导。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2017年2月1日,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成为连云港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第一部海洋牧场地方性法规,为海洋牧场的建设、开发与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为贯彻这一条例,相关部门正在编制实施细则和总体规划,并成立了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促进中心,具体负责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

  连云港市多方筹措资金,投放人工鱼礁,开展增殖放流,修复海洋生态,促进资源恢复。目前已累计投入2.2亿元,形成了良好的海洋牧场建设投入机制。经过持续努力已形成礁群39万空立方米,建成海洋牧场调控面积170多平方公里,为海洋生物提供了良好的产卵场和栖息地。同时建成贝藻场40万亩,增殖放流各类苗种26亿单位,有效促进了生物多样性恢复。

  同时,连云港市以海洋牧场示范区为核心,打造赣榆、连云、灌云3个海域的“鱼、贝、藻、参”多营养层次的海洋牧场区,构建牡蛎礁生态修复带、紫菜生态养殖产业带、生态网箱养殖带、深水综合开发利用带,形成秦山岛、连岛、开山岛、竹岛和前三岛五个岛礁修复休闲型海洋牧场,有力推动了连云港市海洋渔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因地制宜改善生态环境

  在海州湾海洋牧场建设中,连云港市始终把示范区建设作为海洋生态修复和渔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2012年出台了《连云港市海州湾浅海海域百亿现代综合渔业园区规划》,对海洋牧场示范区进行了专题规划。2015年又委托上海海洋大学编制了实施方案,对40平方公里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进行了规划和设计。2016年出台了《江苏海州湾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与生态环境修复规划(2016年~2020年)》,明确推进“两岛一区”(前三岛、秦山岛、国家级示范区)海洋牧场示范工程,规划至2020年全市海洋牧场总面积达到200平方公里。2017年组织编制《连云港市海洋牧场总体规划》,立足长远指导海洋牧场可持续建设和开发。

  为有效规范人工鱼礁和增殖放流活动,连云港市编制了《水生动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出台了《关于加强海洋生物资源损失补偿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海洋生物资源损失补偿资金主要用途包括海洋牧场建设、增殖放流、海藻场建设等,并对补偿形式、标准和实施时间提出具体要求。

  综合考虑海州湾海域水质、沉积物、地质、生物资源等情况,连云港市因地制宜选划鱼礁投放区域和礁型,形成以方形礁、三角礁、十字礁和塔形石块礁为主的“保护+增殖”型鱼礁组合构建模式,切实完善了海洋牧场区生态结构和功能。同时,该市不断壮大海藻场建设规模,在海洋牧场示范区内试验吊养海带、紫菜、江蓠等藻类78.6公顷,带动周边形成以紫菜养殖为主、贝藻混养为辅的大规模海藻场。

  经过多年建设,海州湾海洋牧场示范区海水水质不断改善,80%处于一、二类水质标准,带动近岸一、二类水质占比提高8个百分点,达到68%。同时,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海洋碳汇研究,编制《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碳汇试点建设方案》,海洋牧场和贝藻养殖年固碳量达到2万吨以上,对减少大气CO2的贡献相当于植树造林约40平方公里。增殖放流和鱼礁建设有力促进了渔业资源恢复,鱼礁区投礁后年平均生物量是投礁前的2倍多,中国对虾捕获率显著上升,投入产出比达到1∶5.4,经济效益显著。

  多措并举促进健康发展

  连云港市坚持规划引领、绿色发展的海洋牧场建设理念,坚持以资源养护为主的发展定位,持续推进公益性养护类海洋牧场建设,加快经营性海洋牧场建设。公益性海洋牧场以国家级示范区为主导,以修复和优化海域生态环境、恢复和增殖渔业资源为目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经营性海洋牧场以企业投资或社会投资为主导,通过“公司+集体+渔户”等经营方式,促进生态健康养殖、休闲渔业、海洋旅游等产业发展,构建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体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在稳定示范区建设面积的基础上,该市不断加大保育礁、诱导礁和增殖礁投入规模,提高单位海域覆盖密度,加强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严格执行海洋牧场管理条例,加大增殖放流力度,限制网具作业方式并控制生产作业强度,适时实施阶段性封闭养护措施,有效提升了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效果。

  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连云港市培育了一批具有支撑和辐射带动能力的海洋牧场龙头企业,引领经营性海洋牧场开发。大力发展多营养层次海洋牧场,推动统浮筏、网箱等养殖方式改进升级,不断提升海洋牧场建设层次和质量。

  该市依托行业重要科研力量,突破一批技术成熟度高、可应用范围广、示范效应显著的标准规范,搭建适合本地海洋牧场建设的标准框架体系。开展重点海湾生物生态、渔业资源与环境等监测调查,对已建设的海洋牧场开展跟踪调查与效果评估。构建海洋牧场大数据平台,建立海洋牧场综合信息智能化管理体系,为海洋牧场的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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