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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在辽宁开展执法检查强调

依法解决海洋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作者: 赵英明 来源:中国海洋报 时间:2018-10-23 打印本页

  中国海洋报讯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辽宁省开展执法检查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东北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依法加强海洋环境保护、解决海洋环境突出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海洋强国、美丽中国做出贡献。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辽宁省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情况汇报,与各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基层执法人员座谈。到葫芦岛、营口、大连三市实地检查,深入兴城红海滩综合整治修复工程现场、葫芦岛三河入海口、辽宁团山国家级海洋公园,大连市复州湾、普湾新区、普兰店皮口及长海周边海域、长海县大长山岛等处,重点检查入海排污口设置与管理、海洋排污总量控制、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和排污许可等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海洋环境监管、陆源污染物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倾倒废弃物和船舶作业污染损害防控等法律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组肯定了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了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推进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提出了指导意见。

  检查组强调,辽宁是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主战场,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科学指引,全面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最严格的法律制度治理海洋污染,以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责任底线,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面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陆海统筹,协同推进,依法解决海洋环境突出问题。既要依法严格监管,又要科学监管,坚持保护优先、发展并重。依法严格审批用海项目,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加强管理,做好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发现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提出务实有效的意见建议,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和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切实改善海洋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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