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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用护”三位一体保蔚蓝

——看舟山市普陀区如何建设海洋生态示范区
作者: 记者 郭媛媛 来源:中国海洋报 时间:2018-10-09 打印本页

  在浙江舟山,普陀是一个海洋大区、陆地小区,海域面积是陆地面积的13.67倍。近年来,普陀以打造“海上花园城市”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海陆统筹”发展理念,践行“养海、用海、护海”三位一体的海洋生态建设路径,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地位,牢固树立开发与保护并重、资源与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实际,认真做好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修复、保护和开发利用大文章。

  2012年,普陀区成功获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在2017年度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考核中位列全省第一。

以示范区为引领生态养海

  近年来,普陀区立足海岛特色,以中街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为核心,建成集“礁体投放、增殖放流、海藻移植、碳汇渔业及科学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开放式海洋牧场。

  2011年以来,普陀区累计投入2070万元建成30公顷牧场建设示范区和20公顷碳汇渔业实验区,浮游植物多样性指数增加66.78%,拖网、流刺网渔获的多样性指数分别提高了16.55%28.65%,曼氏无针乌贼、赤点石斑鱼、条石鲷等产量上升明显,形成趋礁性鱼类终年依赖和洄游性鱼类季节性集中的优良生态空间。通过养殖放流贝类等碳汇举措共计固定二氧化碳量约3696.09吨,生物固碳生态服务价值约55.44万美元。

  蓝色海湾整治也是普陀区的亮点之一。几年来海湾海底累计清淤352万立方米、生态湿地恢复13.5万平方米、近岸构筑物清理整治1312米、滨海生态廊道建设7.9公里。

  去年,普陀区以“湾(滩)长制”为抓手,建立由区、镇(街道、管委会)、村(社)三级114名“湾(滩)长”和78名护滩员组成的管理队伍,并对37个重点湾(滩)实现监控覆盖,从而形成海湾管理长效机制。

  2006年起,在普陀东极海域、朱家尖海域、白沙海域等重点海域,已累计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约5.6亿单位(尾、粒),放流品种涉及舟山海域原先优势种、恋礁性的鲷科类鱼种等,各类资金投入约1748万元,近3年放流数量均超1亿单位(尾、粒)。同时,普陀区还创新性地将海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引入到执法过程,成立了全省首个海洋公益保护增殖放流海上流动基地。

  为降低海洋捕捞强度、养护渔业资源,普陀区持续缩减国内渔场捕捞强度,近3年捕捞渔船马力数和渔船数量均实现负增长。20175月完成省级下达减船转产任务,共压减海洋捕捞渔船241艘,创造了5年计划任务一年完成的佳绩。

以绿色发展为理念科学用海

  普陀区积极倡导以生态转型推动传统产业的升级,通过基层渔技推广、专家授课培训等促进养殖生态化改造。2017年,普陀区完成养殖塘改造900亩,确定10家配合饲料省级核心示范点。目前,普陀区有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7个,面积约250公顷,养殖产量超过2700吨。通过调整捕捞作业方式,淘汰更新高耗能海洋捕捞渔船,安装渔船制冷设备等手段推进现有渔船生态化提升,已有6艘拖虾船尝试应用具备国家专利技术的不冻液制冷设备,渔获品质大幅提升。

  通过积极搭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普陀区培育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环保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实现科技创新和生态效益两不误。

  目前,在普陀区北部的海洋生态谷,已经引进42家创新型企业,投资额超过30亿元。其中,彩虹鱼深海装备军民融合科技园项目所研发的200米级观光型载人潜器,是当前我国最先进的观光型载人潜器,也是在舟山投入量产的第一个海洋装备产品。塞莱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膨化等技术创新,以天然贻贝壳为原料,成功开发纯绿色生态洗涤剂果蔬净,经国家、省、市专家组鉴定项目成果达国际水平,一年可消耗废弃贻贝壳上万吨,2017年创产值2000万元。

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精心护海

  作为国内首部实体性地方立法,《舟山市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出台,使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据了解,《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是舟山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于201731日起正式实施,主要适用于普陀中街山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和嵊泗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条例》实施以来,舟山成立了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每年安排4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一年多来,相继出台了《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暂行办法》《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贝藻类捕捞管理暂行办法》等,强化了制度约束。

  这些年,普陀区在海洋动态综合管理上也下了不少功夫。通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评估、海湾实时监控系统建设、海湾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海洋生态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生态环境综合管理能力。根据监测,制作灾害预警,通过网站、微博、电台、电视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同时,大力发挥社会力量在海洋管理中的作用,9艘渔船作为“护渔船”,76艘休闲渔船作为“信息船”协助实施海上渔场巡查,为渔政执法船及时提供准确信息,对非法捕捞行为予以精准打击。

  严格执法,是加强海洋生态建设的保障。近3年来,普陀区共开展各项行政执法检查4337次,坚持海陆联动,开展打击非法造船、非法购销加工渔获物、非法供油供冰、非法制售禁用渔具、非法生产运销等五大联合执法行动,形成“联防联治”的监管格局。

  今年禁渔期内,普陀区共查扣渔船83艘,查获涉渔“三无”船舶46艘,收缴取缔违规禁用网具3379顶,累计查获违禁渔获物271.75吨;查处违反禁渔期管理规定情节严重案件9起,依法刑事拘留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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