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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福建进行执法检查

作者: 辛华 来源:中国海洋报 时间:2018-09-20 打印本页

  近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到福建进行执法检查。

  在9月17日召开的执法检查汇报会上,检查组听取了福建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情况汇报。自海洋环境保护法施行以来,福建省认真贯彻落实海洋环保法各项规定,从制度建设、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综合整治、保护修复、监督执法等方面,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检查组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依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就入海排污口审批、渤海环境污染、滨海湿地保护、围填海和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等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就是要通过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各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推动法律贯彻实施,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要以法律为依据为准绳,以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责任底线,督促把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各项责任落实到位,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和保障。

  检查组指出,此次执法检查要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敢于动真碰硬,推动地方各级政府牢固树立依法治海、生态管海意识,严格规范政府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用海项目,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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