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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在景中 人在画中

——浙江洞头保护海洋生态资源见闻
作者: 记者刘潇然 来源:中国海洋报 时间:2018-07-03 打印本页

  浙江洞头素有“百岛县”之称,大大小小的岛屿撒播在万顷碧波之中,资源丰富景色宜人。但在过去几年里,洞头区近岸海域环境问题突出,陆源污染严重,滨海湿地面积缩减,自然岸线减少,海岛岛体受损……


  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洞头区因地制宜开展了一场大规模的整治修复行动,海岛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两手空空村”的华丽变身

  黄昏时分,记者在洞头区东岙村看到,整洁的沙滩被阳光涂抹上了一层金黄色,海浪拍打着岸边的礁石,晚风和煦、空气清新令人心旷神怡。

  让人难以想象的是,在2016年之前,这里的海岸却是光秃秃一片,满地都是污泥和乱石。“那时候为了建房子方便,村民都从海边挖沙子、搬石头,海岸上只剩下一片乱石子,走路都很难。”东岙村村民说。

  不仅如此,光秃秃的岸滩不仅无法阻挡台风携来的海浪,还对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很大威胁。村民说:“台风季节,海水经常灌进屋子里,冰箱等家电都能浮起来。”

  对当地村民而言,除了出海捕鱼,变卖礁石和沙子也是重要收入来源。长此以往,1.84万平方米的东岙沙滩消失殆尽,沙滩资源没了,村民收入也跟着锐减,东岙村被当地人又称为“两手空空村”。

  痛定思痛,当地政府开始意识到,只有搞好生态文明建设,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才能让百姓真正得实惠。

  2003年,浙江省委提出“八八战略”,明确提出要发挥全省山海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洞头结合海岛实际,精心谋划蓝色发展。划定生态红线,严格管控资源开发,先后获得国家级海洋公园、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十大美丽国家级海洋保护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等海洋生态“金名片”。


  2016年,国家推出蓝色海湾整治项目,洞头海洋环境综合整治、沙滩整治修复、生态廊道建设三大工程全面展开,2017年通过国家海洋部门现场验收,跻身全国蓝色海湾试点城市前三位。

  今年5月,洞头启动第二轮蓝色海湾整治,5个海湾大规模清淤、吹沙。作为第一轮整治重点的东岙村,也将迎来新一轮补沙作业。

  “沙滩修复以后对海水形成一定的过滤作用,使海水变得越来越清,栖息的贝类等生物也多了起来。以招潮蟹为例,其数量与往年相比有了明显增加。”洞头区海洋与渔业局党委委员、海洋生态与藻类研究院院长李昌达说,修复好的沙滩不仅整洁美观,还能起到消浪作用,村民们不再担心台风的威胁。

  随着生态环境的好转,海岸边的民宿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大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当地的旅游经济势头强劲。

  打鱼人尝到了绿色发展的甜头

  洞头区地理优势得天独厚,海洋资源丰富。“以前我们为了挣钱,不懂得如何科学捕鱼,经常开着小船出海,为了捕到更多的鱼用了很多‘绝户网’。”一位从事海上养殖的牧场主说。

  要发展经济,就要有新的发展理念。按照“八八战略”的指引,从2003年开始,洞头将发展的指挥棒清晰指向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大幅减少捕捞渔船,并拨出专款,鼓励渔民退捕转产。

  当地政府立足洞头海岛特色和产业发展定位,着力构建“一轴、两区、多岛”的海洋经济发展格局,引导渔业捕捞产业由近岸向外海转移。截至目前,全区海洋捕捞渔船减少179艘,总功率减少23645千瓦。鼓励渔民发展深水养殖,推进深海养殖2300亩。积极发展集养殖、精细加工和市场营销为一体的现代化海水养殖经营综合体,逐步推行全浮流翻转式紫菜养殖、南美白对虾高地养殖和黄鱼深海围网式养殖等国内领先的养殖新方式。

  鹿西岛东侧的东臼村与白龙屿遥遥相望。放眼看去,呈一字形的白龙屿南面紧邻大海,北侧是港湾,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屏障。李昌达说:“这里海域宽广,风平浪静,只有在洞头这种多岛屿的特殊地理条件下才能建起这种天然形态的海上牧场。”

  白龙屿生态海洋牧场集海洋生态养殖、水产品精深加工、绿色农业牧耕和海岛特色旅游为一体。牧场利用海域特有的区位条件、良好的生态环境以及丰富的天然饵料生物资源,开展农牧化生态增养殖,对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海洋渔业、旅游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洞头海域面积位列温州各区县之首,可供浅海养殖面积7.3万亩,养殖用海4.25万亩。洞头还是浙江第二大渔场、中国羊栖菜之乡和浙江省紫菜之乡。羊栖菜养殖面积1.1万亩,紫菜养殖面积3.2万亩,鱼虾贝种类丰富。

  为持续推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洞头在全国率先探索海洋蓝碳建设模式,加快大竹峙岛、白龙屿、南策岛周边三大海洋牧场和温台渔场产卵保护区建设,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力度,全力描绘海洋生态牧场建设洞头范本,打造洞头立体“蓝色粮仓”。

  不能让昔日的旧貌重现

  东岙村一位经营民宿的业主告诉记者,“以前村里的生活污水大都排放在了沙滩上,我们不希望这么漂亮的沙滩修复好了,又变成以前的模样。”

  绿水青山回来了,生产生活水平提高了,如何持续保护好来之不易的自然生态环境,需要有规范的管理模式。

  为建立健全海洋生态投入保障机制,洞头区设立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专项,加强陆海污染源治理,每年安排经费不少于800万元。近6年来,洞头共回收海上废油421.4吨、清理海上垃圾262.6吨。同时,全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2%。累计修复废弃矿山、工程料场、山体边坡4.4万平方米,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入。

  洞头区以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融合经济社会、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等多个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努力推动一张图规划、一盘棋实施,形成一套规划体系。共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区总面积635.7平方公里,占洞头管辖海域面积的23.5%,牢牢守住海洋生态安全底线。实施海域审批“一证到底”改革创新,打造全国生态用海样板。创新湾滩长制,研发湾滩长手机APP,制订湾滩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和“一湾(滩)一策”保护与管理方案。

  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洞头区坚持亲海护海,海洋环境持续改善。强化海洋环境监测,在全区布设区级监测站位30个,开展近岸海域海洋环境、海洋功能区、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海洋垃圾、洞头海洋公园、突发性海洋环境事件等监测。开展近岸海域污染治理,推进水岸同治、海陆共治,累计完成治水投资30.6亿元,海岛治污设施建设实现行政村覆盖率、设施运行率、排放达标率100%。实施近岸海域清洁行动,实行分区划片保洁,开展量化指标考核。在东沙一级渔港、洞头中心渔港启动省级渔港综合改革试点,实行物业化管理,废油专人回收、海域专人保洁。近岸常态化保洁海域达12.9平方公里。

  洞头区在开展生态管理的过程中,不断强化海洋综合执法。结合浙江省“一打三整治”行动,2014年以来已取缔涉渔“三无”船舶460艘,非法采砂和违规渔业生产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

  今后的洞头将切实发挥自身优势,全面实施生态立区、旅游兴区、海洋强区三大战略,努力在海洋经济转型、海岛城区建设、全域旅游发展、人居环境提升、民生质量改善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将洞头逐步打造成“城在海中、村在花中、岛在景中、人在画中”的海上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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