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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布国家海洋督察整改方案

实行最严格的海洋生态环保制度 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作者: 记者胡丽茹 来源:中国海洋报 时间:2018-06-01 打印本页

  中国海洋报讯 日前,自然资源部复函同意《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现予以公布。

  2017年,经国务院授权,国家海洋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了围填海专项督察,并于2018114日,向辽宁反馈了督察整改意见。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将其列为2018年“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重点攻坚任务。省委书记陈求发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审议《方案》,强调要把海洋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真纠实改。省长唐一军主持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海洋督察整改工作。省政府制订了《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面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

  《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坚持属地主体、部门监管;坚持统筹推进、注重实效;坚持标本兼治、完善机制。整改工作具体目标为:海洋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强化;海洋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围填海综合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方案》强调,要坚持人与海洋和谐共生新理念,实行最严格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施陆海统筹的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推动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重点海域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整治修复,确保到2020年全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保持稳定,优良比例不低于82%,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针对反馈意见所指出的5个主要方面问题,《方案》制定了5项整改举措。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把海洋资源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海岸线管理评价考核,进一步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机制,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二是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绿色发展。优化海岸带保护和利用,推进沿海产业转型升级,整合沿海港口资源。三是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措施。持续加大海岸线保护力度,认真落实围填海管控“十个一律”“三个强化”要求,强化规划区划的基础性作用,严格围填海审批。四是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建设。强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提高环境综合管控能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强涉海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五是严格海域海岛监管执法。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对涉海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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