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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摘登)

作者: 来源:中国海洋报 时间:2018-05-18 打印本页

  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该方案确定了山东海洋强省建设的行动方向、行动目标、行动重点等内容,提出将以“十大行动”为重点,打造“龙头引领、湾区带动、海岛协同、半岛崛起、全球拓展”的山东海洋强省建设总体格局,吹响了山东建设新时代海洋强省的号角。《方案》主要内容摘登如下。

  重大意义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山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决策部署,并将其纳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快推进,这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海洋强国战略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

  新时代新起点新要求,加快建设海洋强省意义重大而深远。建设海洋强省是落实海洋强国战略的使命担当。

  山东是海洋大省,在海洋资源、海洋产业、海洋科技等方面优势突出,在海洋强国建设大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把海洋开发这篇大文章做深做大,为海洋强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责无旁贷。

  建设海洋强省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进一步提升经略海洋的能力,加快构建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培育壮大新动能,构筑山东发展新优势。建设海洋强省是实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山东发展最大优势和潜力在海洋,加快建设海洋强省,探索新路径、拓展新空间、创造新模式,是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山东工作的总要求,推动实现走在前列、由大到强、全面求强的应有之义和必由之路。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海洋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陆海统筹,坚持高质量发展,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统领,以改革、创新、开放为动力,以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为重点,以“四新”促“四化”实现“四提”,加快建设海洋强省,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海洋科技教育引领区、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海洋经济竞争力核心区、国家海洋开放合作先导区、国家军民深度融合先行区,为海洋强国建设做出山东贡献。

  行动方向

  活力海洋。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集聚高端海洋创新资源,培育海洋经济发展新动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新活力;繁荣发展海洋文化,提升海洋文化软实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化海洋经济新体系。

  和谐海洋。树立大海洋、大空间、陆海一体的现代海洋思维,协调匹配陆海主体功能定位、空间格局划定、开发强度管控、发展方向和管制原则设计、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统筹海洋经济发展与国防建设,实现陆海协调发展。

  美丽海洋。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总布局,强化绿色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美丽岸线、生态港湾、滩涂湿地、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海碧物丰、岸美滩净。

  开放海洋。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搭建海洋合作平台,创新海洋合作模式,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构建蓝色伙伴关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海洋开放合作新格局。

  幸福海洋。强化公众海洋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海洋强省建设,增加海洋领域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保障沿海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共享海洋发展经济成果、生态成果、文化成果。

  行动目标

  综合考虑现实基础、发展潜力,蹄疾步稳、健康有序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力争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

  到2022年,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海洋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1%以上;海洋经济新旧动能实现接续转换,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3%左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0%左右,海洋强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到2028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突破3.87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6%左右,海洋创新动力强劲,市场主体活力充沛,海洋生态良好,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实现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的战略性转变,在海洋强国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到2035年,基本建成与海洋强国战略相适应,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科技领先、海洋生态优良、海洋文化先进、海洋治理高效的海洋强省。

  陆海空间布局

  树立陆海一体的国土空间思想,坚持空间布局与发展功能相统一、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强化陆海统筹,重视以海定陆,统筹海岸线、海港、海湾、海岛开发保护,加快重要港湾联动的湾区经济发展,创新海岛开发利用模式,有序延伸海洋综合开发空间纵深,推进陆海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打造“龙头引领、湾区带动、海岛协同、半岛崛起、全球拓展”的海洋强省建设总体格局。

  (一)龙头引领。发挥青岛海洋科学城、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和沿海重要中心城市综合优势,强化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蓝谷、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国际邮轮母港等平台功能,提升其在重大海洋科技创新、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引领辐射作用,加快建设国际先进的海洋创新中心、海洋发展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海洋名城,打造海洋强省建设主引擎。

  (二)湾区带动。以胶州湾、莱州湾保护开发为牵引,依托沿海城市、重要港口、交通干线及重大开放平台,统筹临港产业与海洋产业发展布局,构筑山东半岛沿岸两条海洋经济带。泛胶州湾黄海经济带,以胶州湾为核心区域,以青岛港、日照港、威海港为支撑,沿山东半岛南岸形成覆盖青岛、威海、日照3市及烟台市的海阳、莱阳2个县级市所属陆域与海域,面向黄海的海洋经济带,重点布局海洋新兴产业、重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高端产业集聚区、重大海洋科技创新基地和世界著名的黄金海岸。泛莱州湾渤海经济带,发挥烟台环渤海地区重要港口城市、先进制造业名城、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优势,以莱州湾为核心区域,以烟台港、渤海湾港为支撑,沿山东半岛北岸形成覆盖烟台、潍坊、东营、滨州4市陆域与海域,面向渤海的海洋经济带,重点布局海洋生态渔业、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矿产资源开发、海洋新能源、高端海洋化工等产业,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积极探索推广高效生态发展新模式,打造环渤海南翼先进制造业中心、面向东北亚对外开放合作高地和全国重要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三)海岛协同。以保护为核心,强化海岛分类管理,突出主导功能,科学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优化利用有居民海岛,保护性利用无居民海岛,严格保护特殊用途海岛。充分利用海岛及邻近海域渔业、旅游、港口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等,因岛制宜发展医养结合等特色海岛生态经济,重点推进五大岛群的保护利用。长岛及烟台岛群,重点发展海洋生态牧场、海洋旅游业,加快建设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争创海洋类国家公园。威海岛群,重点发展海洋生态牧场、海洋旅游业,提升刘公岛海洋文化旅游品位,打造国际知名的海岛旅游休闲目的地。青岛岛群,重点发展现代化的港口物流、海洋文化创意设计、游钓型游艇业等,创新特色海岛服务业模式,打造综合性海岛保护利用新样板。日照岛群,重点发展深远海智能化海洋牧场,建设全国重要的海岛综合保护开发示范区。滨州岛群,重点保护贝壳堤岛与湿地生态,培育牡蛎礁典型生境,发展海洋生态旅游,建设黄河三角洲海岛保育示范区。

  (四)半岛崛起。强化主体功能区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基础性制度作用,覆盖全省陆域与海域,创新区域、城乡、陆海、减排节能统筹发展机制,完善陆海衔接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强沿海7市与内陆10市规划政策协同对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素市场统一开放、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推进沿海地区海洋经济优势向内陆地区延伸和转移,增强内陆地区对海洋经济的服务支撑,构建陆海资源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海洋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物流链、生态链,将山东半岛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蓝色经济示范区和世界知名的半岛城市群,打造海洋强国战略重要支点。

  (五)全球拓展。以海洋产业配套协作、海洋科技协同创新、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以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为依托,开辟对外合作海上大通道。深化与京津冀、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战略合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面向全球范围优化海洋资源配置,助力北极“冰上丝绸之路”开拓、南极全球治理等国家行动,积极推进大洋与极地渔业、矿产、油气等资源勘探开发,建设一批海外产业园区、综合保障基地,拓展海洋强省发展新空间。


  行动重点

  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山东优势,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集聚优势资源,创新政策举措,深入实施海洋强省建设“十大行动”。

  (一)海洋科技创新行动。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核心战略,以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载体,加快建立开放、协同、高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推动海洋科技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打造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山东半岛海洋科技创新中心,提升全省海洋经济创新力。

  (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始终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快完善海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严格落实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科学利用海洋资源,打造“水清、滩净、岸绿、湾美、岛丽”的美丽海洋。到2022年,重要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超过90%,全省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0%。

  (三)世界一流港口建设行动。以打造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为目标,全面建设山东国际航运中心。把港口作为陆海统筹、走向世界的重要支点,整合优化沿海港口资源,提升港口建设现代化水平,推动陆海联动、港产城融合,着眼于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努力打造高效协同、智慧高端、绿色环保、疏运通达、港产联动的国际化强港。到2022年,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16.5亿吨,其中外贸吞吐量达到8亿吨以上,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800万标准箱。

  (四)海洋新兴产业壮大行动。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以园区为载体,重点发展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海洋新能源新材料、涉海高端服务、海洋环保等海洋新兴产业,推动新兴产业加速崛起、扩容倍增,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基地。到2022年,省级海洋新兴产业园区达到50个,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5%。

  (五)海洋传统产业升级行动。以滨海旅游、海洋渔业、海洋食品、船舶制造、海洋化工等传统产业为重点,运用新技术、新管理、新模式,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标准,促进跨界融合、“有中出新”,实现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根据市场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去产能行业、领域和力度,使产能利用率保持在合理区间。

  (六)智慧海洋突破行动。全面参与国家“智慧海洋”工程建设,以近岸海域为重点,以海洋大数据平台为支撑,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海洋环境、装备和活动深度结合,逐步实现海洋信息透彻感知、通信泛在随行、超算互联互通、数据充分共享、应用服务智能,提高海洋事务决策的科学化、智慧化水平。

  (七)军民深度融合行动。坚定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把军民融合发展作为海洋强省建设的重要战略支撑,统筹海洋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加快海洋产业融合发展、海洋科技协同创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海洋领域军民融合率先突破,带动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八)海洋文化振兴行动。发挥山东海洋文化历史悠久、海韵深厚和资源富集优势,强化海洋意识、彰显文化自信、打造文化高地,推动优秀海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全面增强海洋文化软实力。到2022年,全社会“亲海、爱海、知海”局面基本形成,海洋文化产业成为海洋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和海洋强省建设有力支撑。

  (九)海洋开放合作行动。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发挥青岛、烟台海上合作战略支点以及青岛、日照新亚欧大陆桥主要节点城市作用,深入推进开放方式创新、布局优化和质量提升,拓展海洋科技、产业、经贸、投资、人文、资源等领域务实合作,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南北对接融合、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十)海洋治理能力提升行动。适应全球海洋治理趋势,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海洋监测管控、生态保护、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海洋治理法治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构建现代海洋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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