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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十大行动”推动海洋强省建设

作者: 记者孙安然 来源:中国海洋报 时间:2018-05-15 打印本页

  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方案》确定了山东海洋强省建设的行动方向、行动目标、行动重点等内容,提出将以“十大行动”为重点,打造“龙头引领、湾区带动、海岛协同、半岛崛起、全球拓展”的山东海洋强省建设总体格局。

  根据《方案》,山东海洋强省建设主要包括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世界一流港口建设、海洋新兴产业壮大、海洋传统产业升级、智慧海洋突破、军民深度融合、海洋文化振兴、海洋开放合作和海洋治理能力提升等“十大行动”。

  根据《方案》,山东将坚持空间布局与发展功能相统一、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强化陆海统筹,推进陆海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打造“龙头引领、湾区带动、海岛协同、半岛崛起、全球拓展”的海洋强省建设总体格局。同时,进一步深化改革,通过创新统筹发展、市场主体发展、要素配置、财税扶持、投融资服务等机制,形成促进海洋强省建设的政策体系和制度环境。

  《方案》提出,山东将以打造“活力海洋、和谐海洋、美丽海洋、开放海洋、幸福海洋”为行动方向,力争到2022年,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海洋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1%以上。海洋经济新旧动能实现接续转换,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3%左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0%左右,海洋强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到2028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突破3.87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6%左右,海洋创新动力强劲,市场主体活力充沛,海洋生态良好,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实现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的战略性转变,在海洋强国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到2035年,基本建成与海洋强国战略相适应,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科技领先、海洋生态优良、海洋文化先进、海洋治理高效的海洋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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