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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划定并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

作者: 郝金宝 来源:中国海洋报 时间:2018-04-09 打印本页

  中国海洋报讯 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制定并出台了《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红线保护实施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显示,连云港市将采取多种举措,牢牢守住海洋生态安全底线。

  此次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红线划定范围涉及海域总面积6677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长211.587公里。北起绣针河口,南至灌河口,西以连云港市海岸线为界,东为我国领海外缘线。涉及的行政区域包括赣榆区、连云区、灌云县和灌南县。

  据悉,该规划以维护和改善区域重要海洋生态功能为重点,以保障生态安全、促进人海和谐为目标,结合连云港实际,将连云港市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敏感区和脆弱区划定为海洋生态红线区域,并分区分类制定管控措施,从而有效推进全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市高质发展、可持续发展。该市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敏感区和脆弱区主要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特别保护海岛、重要滨海旅游区、重要渔业海域、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6类。

  《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红线保护实施规划(2016~2020年)》坚持海陆统筹、河海兼顾的原则,正确处理沿海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开发强度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海陆一体、江河湖海统筹,陆域污染排海管控和海域生态环境治理并举,做到海域和陆域联防、联控和联治。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同步开展整治修复,既将生态敏感脆弱区和重要生态系统纳入海洋生态红线区范畴,限制损害主导生态功能的产业扩张,也将受损的生态系统纳入生态红线范畴加强整治修复,遏制生态进一步恶化。以海洋自然属性为基准、以其社会属性为辅助,考虑连云港市自然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状况、地理区位,又考虑地方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需要,在维持海洋生态功能基础上分区明确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环境质量底线,严控各类损害海洋生态红线区的活动,同时兼顾持续发展的需求,为未来海洋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保留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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