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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监浙江省总队新年新思路、新打算

作者: 通讯员郭冰 来源:中国海洋报 时间:2018-03-16 打印本页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发展之年。中国海监浙江省总队以海洋生态资源保护为主线,以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国家海洋督察组交办的重大违法案件为着力点,以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注重实效为原则,突出解决疑难案件、典型案件、重大案件,构建科学高效的海洋执法“严防、严控、严查”管控新格局。

  做好“海盾”“碧海”“护岛”专项行动与制度落实相结合。开展“2018海盾”专项行动,与细化落实《海岸线分段包干定期巡查制度》和浙江省提出的“滩长制”相结合。整合、调配优质执法资源,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排查违法围填海项目,了解区域用海规划实施情况,全面掌握全省用海项目本底资料,实现全程监管。

  开展2018碧海”专项行动,与落实《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相结合。今年将组织省、市、县三级执法机构对全省两个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与11个省级以上海洋特别保护区(包括海洋公园)实施交叉执法,严查保护区内未经批准的各类用海行为及非法采捕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采挖珊瑚礁、砍伐红树林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

  开展2018护岛”专项执法行动,与《海岛定期巡查工作规则》相结合,在往年巡查的基础上,扩大对普通无居民海岛的巡查。同时,浙江省总队将严格规范海洋行政执法行为,落实《重大案件集体会审制度》和海监办案“立案报备、办案期限、案件复核”3项制度。

  逐步实现海域海岛巡查全覆盖,构建与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助推构建围填海管控网。在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海域海岛动态监视监测系统技术的基础上,今年将增加空中全景影像,积极发挥科技在执法方面的作用。同时,建立执法巡查电子台账,通过比对空中全景影像,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反应处置速度,实现海监执法早发现、早制止、依法查处的工作目标。

  加强海洋执法层级监督的无缝结合。严格落实案件督办制度,压实属地管理职责。今年将重点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发现的问题项目逐个整改,对拖延办案、地方保护的地区,将加强督导,公开曝光,并纳入《年度全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评审条件》,确保问题项目整改得以完成。

  注重执法人员电子化系统办案与实地办案相结合。浙江省总队今年将调研探索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移动执法平台使用管理规定》,并与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办理系统实现对接,以全留痕、可核查形式,促进执法过程规范化、执法文书标准化、处罚结果公开化。同时,加强省级机关执法人员参与地方一线执法、案件查处会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力度,强化对基层执法的监督指导,着力提升地方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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