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化学消油剂使用核准”和“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的审批”2项行政许可事项,现予公布。
国家海洋局人事司
2017年11月16日
附件:
国家海洋局新一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处理决定 |
1 |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化学消油剂使用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取消 |
2 |
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的审批 |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
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