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首页 > 海岛政务 > 政策法规 > 政策规划

广西多措并举深化用海管理机制体制改革

科学规划 严格管控 优化服务
作者: 记者路涛 来源:中国海洋报 时间:2017-11-20 打印本页

  中国海洋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深化用海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广西围填海面积控制在161平方公里以内,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全区海洋生产总值超过2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9%。
  为确保该目标的实现,《意见》提出5方面主要任务,涵盖12项具体措施。措施包括科学规划海域空间、推进围填海区域“多规衔接”、建立自治区沿海岸线和涉海规划协调会商制度、建立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创新海域使用审批服务机制、建立协同护海体制机制、严格执行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健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严格围填海指标管理、建立闲置用海盘活机制、建立海上联合执法和专项督察机制、建立海洋管理问责制度。
  在“创新海域使用审批服务机制”举措中,《意见》明确,对海洋新兴产业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环保要求的,可适当简化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海域使用论证等相关手续。对于同一区域中相邻的同类型项目,项目用海累计不超过50公顷的,可开展整体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项目用海原则上不能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确需占用红树林的,要严格专题论证,提出可行的恢复措施,并依法取得林业主管部门的用林许可。
  《意见》提出,要改进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体现离岸、多区块和曲线的设计思路,采取人工岛式和多凸堤式围填海,尽量避免占用自然岸线和红树林资源。
  《意见》遵循“科学规划,海陆统筹;综合论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总量控制;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旨在破除沿海开放开发遇到的“瓶颈”和“症结”,建立适应海洋经济发展要求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海洋事务综合管理职能,进一步推动陆海统筹、联动发展,提高岸线、海域、海岛等海洋资源的集约利用水平,加快构建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促进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日益优化。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