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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精心构筑渤海风景线

作者: 来源:中国海洋报 时间:2017-10-12 打印本页

  河北省濒临渤海,海岸线长487公里。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推进,渤海的开发与保护日显重要。近5年来,河北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制定各类海洋规划,并狠抓落实,在海洋综合管理、海岛保护、海洋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取得了诸多新经验、新成果。

  科学依法管海用海

  河北省管辖海域面积7000多平方公里,如何管好这片海,是河北省海洋管理部门一直思考的问题。

  2012年10月,《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实施,对全省未来10年的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作出了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

  在随后的几年中,河北省认真落实《海洋功能区划》《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保护规划》以及曹妃甸等区域的用海规划。秦皇岛、沧州等市也完成了区划规划编报。

  河北省积极开展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保护工作。2012年实施了北戴河等区域的整治修复保护,建立了北戴河海滩动态原位监测站,修复北戴河沙滩680米,增加沙滩面积4.96公顷。2014年,河北省出台了《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保护规划(2014~2020)》,明确了整治修复保护目标、任务和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进一步优化和扩大了生态空间。同年,河北省实施了北戴河老虎石浴场等4个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整治修复岸线2840米。

  2015年,河北省以北戴河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对全省海域海岸带整治项目开展督导检查,确保相关项目顺利完工。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是海洋开发利用的必然趋势。根据《河北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办法》,2014年2月,唐山市曹妃甸区海洋局首次挂牌出让8宗海域使用权,出让总面积86.7887公顷,出让价款2.7589亿元,成为全省市场化出让经营性海域使用权的开端之作。2014年,河北省共完成28宗经营性用海项目挂牌出让,完成32宗海域使用权的挂牌出让方案审核。

  此后,河北省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用海招拍挂出让工作,完善相关程序,深入开展全省海域定级和基准价格评估,建成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基础地理信息平台,通过市场化出让的海域面积占总出让面积的8成以上。

  海域动态监视监测是加强海域管理的重要手段。2014年,河北省对省、市两级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黄骅、昌黎、唐山海港开发区等3个试点县节点建设基本完成。省、市级动态监管中心对海域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实现了全省管辖海域监视监测全覆盖。

  2015年,河北省进一步强化海域动态监管系统对海域管理的技术支撑,通过遥感调查、远程视频监视和实地测量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完成国家海域动态监管系统升级改造设备接收,并投入运行。

  2016年,河北全面完成海域监视监测业务,对全省4个区域用海规划及重点围填海项目,每季度开展一次实地监测。对海洋空间资源开展年度监测,结合遥感影像,及时发现并上报用海疑点疑区。充分利用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开展技术审核、围填海指标管理等,形成了一大批有参考价值的成果报告,为海洋资源管控提供了技术支撑。这一年顺利通过了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省、市级节点运行情况检查,并获得优秀。

  精耕细作护岛用岛

  河北海域有海岛13个,海岛面积36.3平方公里。在海岛的开发与保护中,河北省精耕细作,护岛用岛。

  2012年,河北省组织完成了海岛地名普查外业补充调查、报告成果编制等工作,编制了全省海岛《名录》和《数据集》,完成了9个海岛名称标志的实地设置并通过省内验收,启动了河北省海岛地名志编制,同时编制了实施方案。

  在无居民海岛使用管理方面,河北省拟制了无居民海岛使用预审和使用权审批职责表、流程图,规范了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程序。完成了全省5个无居民海岛和9个人工岛、116个使用项目的现场调查,编制海岛使用情况《登记表》和《统计表》,建立了海岛利用现状数据库和查询系统。

  5年来,河北省全面开展了海岛地形地貌、开发使用和周边海域生态环境监视监测,建立全省海岛监视监测数据库,利用无人机拍摄照片1.2万多张,调绘建筑物和设施1730个,摸清了全省海岛岸线、沙滩、植被、淡水和周边海域生态环境现状,建立了海岛整治修复项目库。

  全面加强海洋环保

  加强海洋环保是构建生态文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2012年,河北省印发了《海洋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于2013年2月1日起实行,作为河北省第一部海洋环境保护政府法规,填补了全省海洋环境保护法规空白,同时组织有关单位启动了河北省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试点工作。

  建立技术保障体系,对全省近岸海域340余个站位开展了海洋环境常规监测,及时发布海洋环境监测信息,组织编制并发布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对新建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采取跟踪监测。

  2014年3月,《河北省海洋生态红线》发布实施,并在全国率先将红线管理制度列入即将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国土治理条例》的主要章节。

  河北省还加强了保护区监管,通过高频率、全覆盖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积极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和海洋公园建设。

  2015年6月,《河北省海洋观测网规划(2015~2020)》发布实施,并首次利用无人机对秦皇岛8条重点入海河流和滨海湿地的环境状况进行了实时航拍,进而全面检查自然保护区存在的开发建设活动,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建设开展了专项整治。通过卫星、浮标、岸基及船载设备,对北戴河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实行动态监视监测,坚持对12条主要入海河流每月一次水质水量监测。

  2016年,河北省发布实施了《河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认真落实《河北省海洋生态红线》各项管控措施。进一步缩短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核准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建立了《河北省海洋生态红线区数据库信息管理系统》,成为全国第一个将海洋生态红线区纳入数据库管理的省份。

  全力做好防灾减灾

  河北省海洋管理部门全面采集水文气象观测数据,完成了秦皇岛海洋站升级改造工程和京唐港海洋站的设备更新,提高了无人值守观测站数据上传率。定期开展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和观测记录对比等工作,保障了系统运转正常。

  河北省海洋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国家、海区海洋预报会商,为沿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防灾减灾及时提供相关数据信息。加强沿海远程视频监视系统建设,提高海洋环境信息专项服务能力,每天通过省、市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各类海洋环境和海洋灾害预警报。

  有关部门还加强海洋防灾减灾专题技术研究,完成了《河北省警戒潮位核定报告》,配合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等单位开展了全省海洋灾害风险评价及区划试点工作。以“海洋与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结合《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开展了宣传活动,举办了全省海洋环境保护与海洋预报减灾技术培训班。

  2015年,制定完成了《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全年共实施监测站位260多个,获取数据2万余个,发布海洋环境预报1670份。

  根据国家防汛工作部署和河北省汛期海洋防灾减灾工作要求,汛期应急期间,河北省海洋管理部门严格实行值班制度,船舶、车辆和人员随时待命,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各级海洋预报部门第一时间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海洋预警报信息,同时连续滚动发布灾害变化趋势和有关防范措施信息,几年来发布了数千份海洋环境预报,涉及大浪、风暴潮、海冰、赤潮等海洋灾害,为沿海各级政府减灾决策和用海单位防灾提供了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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