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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海管函〔2017〕29号
作者: 来源:国家海洋局网站 时间:2017-02-14 打印本页

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关于征求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有关海域使用论证单位:

为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用海管海,提高项目用海的生态门槛,国家海洋局决定对《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进行修订,增加生态用海综合论证专章,合并和删除个别章节,并在此基础上制订《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家标准。现将修订后的《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研提修改意见,并以书面形式于2月25日前反馈给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

联系人:贾后磊电 话:020-84229356 13828407796

真:020-84228095邮 箱:jiahoulei@163.com

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中路353号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1栋318室(510300)

附件:1.《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2.《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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